国中医药办函〔2009〕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防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和技术咨询,我局决定进一步扩大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以促进中央和地方的紧密结合,在指导各地防治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专家群体的作用。现请各地推荐专家,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工作,一线专家优先; (二)同时为各省级防治专家组成员,并将作为我局拟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学术委员会成员;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在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五)年龄原则在60岁以下(个别著名专家可放宽),健康状况良好。 二、推荐方式 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2名,请于2009年9月23日(周三)前以正式函件将专家信息表报送至我局科技司。 同时把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hufang1205@126.com 三、联系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胡芳(010—65914971)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专家推荐表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