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55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召开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部分中医项目课题验收暨成果梳理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的总体要求,经商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我司定于2011年4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部分中医项目课题验收暨成果梳理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课题范围和内容
(一)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疑难疾病中医防治研究”、“针灸诊疗方案和评价研究”、“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研究”、“中医药技术标准示范研究”4个项目各分课题进行技术验收。
(二)对上述4个项目各总课题进行财务验收。
(三)对“中医治疗常见病研究”项目各分课题进行预验收。
二、验收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请各验收项目分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交技术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1)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课题成果报告》(格式见附件3)。
2、请各验收项目总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规范》要求,汇总形成并提交总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及财务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1、2)。
3、请“中医治疗常见病研究”项目各分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预期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填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课题成果报告》(格式见附件3)。
4、请所有参会课题单位务必于4月10日(周日)下午17:00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电子邮箱(zhch777@126.com),供审核用,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整理,未按时提交材料及审核不合格的课题不得参加验收。
5、所有会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普通装订,分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和成果报告分别装订成册,一式12份;总课题验收材料汇编和课题财务验收材料汇编分别装订成册,一式8份,报到时一并提交会务组。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汇报要求
请各课题组准备课题技术验收汇报PPT(15分钟)和课题财务验收汇报PPT(5分钟),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要求
1、请各课题组负责人亲自到会汇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出申请并确定委托人。经承担单位审核盖章报我司同意后,由委托人代表课题组汇报。
2、请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管人员、财务人员参会;欢迎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管人员参会。
3、请各参会人员于4月8日(周五)17:00前将会议回执(附件4)传真至010-64007743,或发送邮件至zcjhys@163.com。
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食宿可由会议协助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请回本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请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验收结论将作为“十二五”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验收不通过的课题,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科研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经由我局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会议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4-15日(周四-周五),会期2天。各课题组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5。请各课题组至少提前半天报到。本次验收采取同一组内开放式汇报答辩,以便同类课题组相互了解交流。
四、会议地点
北京九华山庄十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电话:010-61782288)
五、联系人
本次验收工作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协助组织,会务接待工作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承担。
(一)有关验收要求请与我司中医处或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联系。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陈丽娜(010-59957708)
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 徐春波 顾晓静(010-58650015、16)
(二)有关验收安排事宜请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系。
联系人:常暖(010-64014411转2416)
(三)有关食宿安排请与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珊(010-64176168)
附件:
特别注意:
1、技术验收时,请所有分课题负责人提供与我局签订的课题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复印件。
2、财务验收时,请总课题负责人同时提供总课题技术验收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并附经费预算批复复印件。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