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请对中国专利奖推荐项目进行考察的函》(国知办函运字〔2026〕404号)要求,现将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的我局正式推荐建议项目予以公示,有关信息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必须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工作单位、地址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贺晓路 010-59957712(电话),59957802(传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