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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部分2025年中医药全国性专款、局机关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5-07-17 16:01:37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就部分2025年中医药全国性专款、局机关专项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及申报要求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管理与督导

  任务内容: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相关工作,开展管理与督导等工作。

  绩效目标:针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基础及内涵建设,组织开展指导培训工作1期,培训需涵盖46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储备库及培育库单位。

  申报要求:具有丰富中医药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管理经验的事业单位及学术组织。

  资金金额:遴选1家单位,20万元。

  (二)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

  1.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一)

  任务内容:对所藏代表性中医珍善本古籍资源进行调查和底本复制。

  绩效目标:创建“中医珍善本古籍数据库”。完成100册馆藏中医珍善本古籍版本目录数据登记,完成20部馆藏古籍珍贵程度等级和破损等级鉴定和登记,完成馆藏中医珍善本古籍数字化10部。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具有成建制的中医药古籍研究机构;具有丰富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定级、定损工作经验;馆藏中医药古籍3万册以上。

  资金金额:遴选1家单位,20万元。

  2.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二)

  任务内容:组织开展中医药古籍挖掘整理出版学术督导,加强过程管理,提升项目编纂水平。

  绩效目标:完成不少于100篇《中华医藏总目提要》审稿,达到项目出版要求。组织1期中医药古籍保护与利用技术培训。编纂出版1期高水平集刊。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具有成建制的中医药古籍研究机构;开展过全国性的中医药古籍人才培训;依托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建设学科。

  资金金额:遴选1家单位,20万元。

  3.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三)

  任务内容:优化中医药古籍出版审稿平台。

  绩效目标:维护中医药古籍出版审稿平台,优化《中华医藏》项目数据上传和审核、版本审定等功能。

  申报要求:具有丰富中医药古籍数据库平台开发工作经验。

  资金金额:遴选1家单位,15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资质良好,具备相关领域工作基础,业务范围与项目内容具有紧密相关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能够保证项目按期实现活动绩效目标。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费使用有关要求,做好经费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申请表应在首页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8份邮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我司将在8月中旬左右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公告,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请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医科技处 李雨欣、李杭超 010-59957820

  邮 箱:zhyc@n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邮编:100027

  附件:项目申报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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