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推荐参加201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的4个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17年1月12-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示的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综合处 王庆 联系电话:010-59957712 通讯地址:北京市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