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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课题任务书
时间:2006-03-29 00:00:0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课题任务书

 

课题名称:

申 请 人: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起止时间: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六年制


 

填写说明

一、此任务书请用A4纸计算机打印,页面不敷时可另加页。

二、请根据反馈的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填写。

三、“课题编号”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填写。

四、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其中“预期研究结果”一栏允许多项选择。

五、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设计为二年。

 

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为甲方,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乙方,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或局直属单位等为丙方。

二、任务执行过程中,乙、丙方如需变更任务书内容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经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在未接到正式批准前,乙、丙方须按原任务书履行,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三、本任务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课题任务书,甲、丙方对课题研究有监督权和处置权。乙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按本任务书所约定的内容执行研究计划时,甲方有权终止研究课题,乙方应偿还已投入的全部经费。

四、课题管理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任务书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由签约三方各持一份。

六、如遇特殊情况,可另作补充协议。


 

   附件:课题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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