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国中医药办发〔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38号)精神,我局决定近期启动“十一五”期间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你省(区、市、单位)基本符合条件的研究室严格按照限额进行申报。
请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申请书》格式(附件)填报,将申请书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经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6:00之前,寄送到我局科技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王思成(010—65914971)
受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04室(100026)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