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函〔2007〕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7〕94号)要求,现将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今年推荐计划,我局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6项和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 所申报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要突出关键技术的创新性、推广应用程度、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所申报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项其核心技术必须取得知识产权授权。 二、通过部门或地方科技厅推荐的项目必须是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三、请你们根据以上要求组织筛选拟经由我局推荐申报200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中医药项目,并于2008年1月15日前(以邮戳为限)将推荐项目名称及主要材料(一式二份)寄送我司中药科技处。经我局组织审查确定推荐项目后,再按要求填报推荐书。 四、推荐项目需提供的主要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2.项目的创新点及获奖情况; 3.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 联 系 人:邱岳 电 话:010—65952242 传 真:010—65930673 邮政编码:10002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