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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立项计划及预算的通知
时间:2007-12-20 00:00:00

国中医药发〔2007〕5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2007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的通知》(财教发〔2007〕204号文)精神,现将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2007年度项目立项计划及预算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做好协调和监管工作。
    一、请尽快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组织专家论证完善原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项目研究任务、技术路线和组织实施方式,项目分年度实施方案,项目承担单位已有科研条件,项目完成后所能获得成果及其具体形式以及成果推广的可行性分析等。
    临床研究类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可参考“支撑计划项目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医临床研究课题方案优化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科函〔2007〕40号))。
    待实施方案通过我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再与我局签订《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工作。
    二、项目经费将分年度直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相关协作单位的年度预算经费将统一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财政部已批复的项目总预算中各协作单位预算规模内,拨付给协作单位,不得随意转拨。请严格执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相应成果。
    三、请将你省(单位)2007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一式10份,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我局科技司。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编100026
    四、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陈丽娜
        (010—65914971)

    附件:1.2007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立项计划表

    2.2007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立项项目预算表

    3.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任务书(格式)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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