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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中医项目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8-08-06 00:00:00

国中医药办函〔2008〕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364号)的有关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08年8-9月对我局组织实施的支撑计划中医研究项目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课题的范围和内容
    中期检查的范围重点为2006年启动实施的“重大疑难疾病中医防治研究”、“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干预研究”和“针灸诊疗方案和评价研究”项目各课题。根据课题年度管理工作和实施进度安排,重点围绕课题施行总体情况、主要创新性成果及应用、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2007年启动的“中医治疗常见病研究”、 “中医药技术标准示范研究(中医部分)”、“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传承研究”和“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侧重围绕项目实施就绪、组织推进情况,结合年度报告进行,不再另行安排。
    二、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
    1、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则,将中期检查工作与本年度的年度报告工作合并进行,不再重复安排。
    2、在各课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各承担单位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组织进行和配合检查工作,要真实反映课题实施已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3、各承担单位参加中期检查前,应编写课题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由课题承担单位、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盖章后,报送我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4、课题中期检查结果作为今后两年项目滚动、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组织协调不力或相应的匹配条件不落实、攻关目标已不适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课题,将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调整或撤销。对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课题,将按科技部要求争取给予滚动支持。
    5、我局将在课题中期检查基础上,汇总提出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总结前两年“十一五”支撑计划中医研究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研究项目后两年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中期检查的时间安排
    “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干预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将于8月上旬组织进行;“重大疑难疾病中医防治研究”和“针灸诊疗方案和评价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将于9月初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010-65914971

    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期检查报告(格式)

 

二○○八年八月一日

 

 

 

 


    抄送: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各有关省中医药管理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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