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函〔200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9〕82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今年推荐计划,我局可推荐7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所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要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所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核心技术必须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核心著作或论文应发表三年以上;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应三年以上。 二、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的项目或经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三、请你们根据以上要求组织筛选拟经由我局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中医药项目,并于2010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限)将推荐项目名称及主要材料(一式二份)寄送我司中药科技处。经我局组织审查确定推荐项目后,再按要求填报推荐书。 四、申报项目需提供的主要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 2、项目简介(限1200字); 3、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 4、第三方评价和应用情况; 5、曾经获得奖励情况 6、相关附件。 联系人:中药科技处 邱 岳 电 话:010-65952242 传 真:010-65930673 邮政编码:100026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