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函〔2010〕3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审查意见,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和项目组一起对2010、2011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各项目建议牵头人及助手。 2、会议邀请的有关专家。 二、会议时间 2010年3月31日(周三)8:00—18:00,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广西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电话:010—67796688)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审议确定的项目建议基本安排(附件1)和会议纪要内容(附件2)尽快先行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认真论证、修订和调整完善。 2、请各项目第一牵头人和第一牵头组织单位做好统筹协调、顶层设计等组织工作。 3、会议期间,各项目必须进一步现场修订并尽快上报,请与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和有关材料。 4、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食宿可由会议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中医科技处 陈丽娜 张宇(010—65914971) 中药科技处 邱岳(010—65952242)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