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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启动
时间:2010-08-03 00:00:00

    2010年7月29—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广西召开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启动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广西省北海市副市长董仕军、广西卫生厅甘霖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0〕35号文)要求,到2012年底,国家将投入7480万元建成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基础数据库、《全国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总目》、出版150部民族医药文献、筛选推广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200名民族医技术人员,并使21万患者享受到安全、有效的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该项目覆盖内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西藏、宁夏、青海、新疆等11个民族医药分布集中、民族医药工作基础较好的中西部省、自治区,是迄今为止中央财政投入经费强度最大、直接用于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适宜技术筛选推广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旨在通过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加强民族医药文献的保护和利用,大力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逐步规范和升华民族医药的实践经验,丰富完善民族医药理论体系,提升民族医药的技术水平,提高民族医药防治疾病的服务能力,为广大民族地区提供一批能够学、学得会、用得起的成熟的适宜技术,满足民族地区日益增长的民族医药需求,更好地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的特色优势,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李大宁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的民族医药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李大宁说,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理民族医药文献和适宜技术推广的重要意义。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工作不仅能弘扬民族文化和保护文化多样性,更是继承民族医药传统,完善、创新民族医药理论体系,提高临床疗效和民族医药基层服务能力的需要;民族医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是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李大宁强调,该项目对民族医药来说是一件大事、好事,一定要组织好、实施好,使民族地区、基层民族医工作者收益、使民族医药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使民族医药传承和发展有新跨越、新亮点和新的发展空间。他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总结民族医药文献的学术思想和价值,赋予历史文献鲜活的生命力;要在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规范、推广上下功夫,通过制定科学严谨的指南、方案,提高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控性,并力争进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现新跨越;要提高研究的质量,不能炒旧饭,对具有一定基础的项目,要加强总结提高,寻找新的亮点。此外,李大宁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发布高水平、高质量、可操作的共性技术要求;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建专家组,精心组织,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确保项目进度。
    最后,李大宁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注重人才培养,制定项目人才培训计划,请行业内外的专家开展科研方法学、文献学、循证医学等方面的培训,迅速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二是要注重稳定方向、充实机构,在全国布局一批文献学和适宜技术的研究室或实验室,形成各自稳定的研究方向,开展长期的研究。三是要注重统一协调、避免重复,部分项目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调整,明确分工,避免重复。四是要注重开放协作和资源组合,加强开放协作和交流;对一些重大问题,各省自治区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认真讨论,及时沟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尽力协助各省区邀请多方面专家,加以协调和解决。
    来自内蒙古、吉林等11个省、自治区的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科技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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