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有关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总体要求,我司将于2011年3月组织对“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项目进行课题验收和课题财务验收。请你们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课题结题总结、财务决算审计和成果梳理等工作,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前各项准备。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课题结题总结 请与我局签订任务书的各课题组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部《关于加强“十一五”科技计划项目总结验收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314号)要求,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执行情况验收自评价报告》(附件1)。 请各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对子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后,于2011年3月1日前正式提交《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 二、课题财务审计 请各课题牵头承担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财便字〔2010〕53号)和《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子课题承担单位,认真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告,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形成《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3),于2011年3月1日前正式提交《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附件4)。 三、课题成果总结及提炼 请各课题高度重视,提高对课题成果梳理、转化和推广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课题研究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对成果应用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客观评价和总结,明确课题成果形式和转化应用价值,同时,注重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运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以多种形式对研究创新成果进行保护,并填写《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课题成果报告》(附件5)于课题验收时一并提交。 四、其他要求 请各课题按照《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科研文件材料,及时进行系统整理和归档,做好实地检查准备。 五、联系人 中医科技处 陈榕虎 陈丽娜(010—59957708)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侯凤飞(010—64132600) 附件: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