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提前公示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奖字〔2010〕7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的7项候选项目(含项目名称,前三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拟推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科技处 邱岳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