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1〕10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的总体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国家民委文宣司定于2011年7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项目课题验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课题范围和内容 (一)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项目66个分课题进行技术验收。 (二)对“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项目10个总课题进行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 二、验收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请各验收项目分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交技术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1)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项目课题成果报告》(格式见附件3)。 2、请各验收项目总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规范》要求,汇总形成并提交总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及财务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1、2)。 3、请所有参会课题单位务必于7月20日下午17:00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支撑计划民族医药项目办公室电子邮箱(mzyyzcjh@sina.com),供审核用,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整理,未按时提交材料及审核不合格的课题不得参加验收。 4、所有会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普通装订,分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和成果报告分别装订成册,一式12份;总课题验收材料汇编和课题财务验收材料汇编分别装订成册,一式15份,报到时一并提交会务组。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汇报要求 1、请参加汇报的各分课题、总课题组准备课题技术验收汇报PPT(15分钟)和课题财务验收汇报PPT(5分钟),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要求 1、请各课题组负责人亲自到会汇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出正式申请并确定委托人。经承担单位审核盖章报我司同意后,由委托人代表课题组汇报。 2、请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管人员、财务人员参会;欢迎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管人员参会。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食宿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请回本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请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验收结论将作为“十二五”科技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因材料弄虚作假所致验收不通过的课题,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科研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申报经由我局和国家民委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会议时间安排 2011年7月25-27日(周一-周三),会期3天。各课题组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4。请各课题组至少提前半天报到。本次验收采取同一组内开放式汇报答辩,欢迎组内分课题人员听会,以便同类课题组相互了解交流。 四、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电话:010-67796688) 五、联系人 (一)有关验收要求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处联系。 联系人:陈丽娜 陈榕虎(010-59957709) (二)本次验收工作由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协助组织,会务工作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承担。 (三)有关验收安排事宜及会务工作请与中国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联系。 联系人:侯凤飞 付姗(010-64132600)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