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1〕219号
各有关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督导组成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总体部署和2011年工作重点,我局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主要内容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衔接,经费到位和政策落实及保障情况。 (二)基地业务建设方案的实施和推进情况。 (三)基地重点病种研究进展,2011年基地重点病种进展情况专家评估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四)基地临床科研能力培训组织及参加情况。 (五)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的推进情况。 (六)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等相关平台和开放协作机制的建设推进情况。 (七)已成立的基地联盟的工作进展情况。 (八)基地建设各方面的创新探索、有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相关建议等。 二、督导的主要形式 本次督导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讨论反馈为主。包括听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基地和重点病种负责人汇报,对基地相关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临床科研共享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以及对督导结论和意见进行反馈讨论等。 三、督导工作日程 (一)本次督导时间集中在2011年12月13日—16日,各组按照我局统一安排,分赴各地进行督导。 (二)各地督导日程具体安排由各督导组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商定,各组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 四、督导工作有关要求 (一)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衔接,负责协助督导组安排好本地区的督导工作,特别要对尚未落实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承诺作出书面说明。 (二)请各基地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阶段工作,填写基地业务建设督导考察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材料,积极配合督导工作。 (三)各组督导工作由各组长负责。往返交通费用从我局基地专项经费统一列支,在各地督导期间会议、食宿等费用请各基地承担。 五、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基地办公室): 王思成 刘淑云(010—59957697 599578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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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