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函〔2012〕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北京中医药大学,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督导组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根据《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协作单位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2〕11号)有关要求,现将第一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协作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基地及科研协作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提供相关条件,认真落实实质性合作,共同推进重点病种研究等业务建设。在科研协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及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科技司。
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刘淑云 刘光辉 联系电话:010-5995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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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