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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5 00:00:00

国中医药科技函〔2012〕11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业务建设工作,按照中医药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2012年基地业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基地业务建设任务
    各基地要坚持业务建设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遵循“打基础、建机制、谋长远、见成效”的基本思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我局批复的基地业务建设方案,逐一落实各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完成业务建设各项考核指标。特别是对于目前未按照建设方案内容或进度要求开展工作的基地,要尽快制定相应具体措施予以推进,为高质量完成第一阶段业务建设任务,迎接2013年6月的验收做好准备。
    二、系统深化重点病种研究工作
    各基地要进一步优化重点病种研究工作的布局,完善临床专病数据库的构建和应用,逐步阐明中医药在重点病种方面的优势,明确长期研究的切入点;认真组织实施好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慢病项目和我局基地科研专项课题,切实解决一批临床诊疗中的实际问题,提高重点病种临床疗效;在重点病种的文献系统评估、临床诊疗指南、特色制剂和中药新药、诊疗技术设备等方面形成具体的阶段性成果,并加强转化应用推广。
    三、分步实现临床科研信息共享
    各基地要结合2012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全国中医医疗与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的关键技术及示范应用研究”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临床科研信息共享工作,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和临床专家要紧密配合,合理规划各类信息系统建设,有序地推动共享系统建设相关工作,2013年6月前至少要建立并应用各重点病种临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统,有条件的基地可逐步实现重点科室和全院的临床科研信息共享,为临床科研提供技术支撑,为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提供经验,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数据中心建设奠定基础。
    四、着力提升基地临床科研能力
    各基地要认真安排科研骨干专题进修,开展基地病种临床方案和方法学专题研讨,围绕重点病种逐步建立合理高水平的人才团队;各基地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符合各基地实际的临床研究规范管理模式,特别要完善临床研究质量控制、数据管理和过程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并强化执行;继续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体系与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区域内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并通过相关组织和专家的审核。
    五、逐步培育全国优势病种协作团队
    在国家和省级相关管理部门统筹规划下,进一步加强各基地的开放协作,通过基地科研协作单位建设和基地科研专项的实施,联合全国有关优势团队参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统筹分工,共同解决制约基地重点病种临床疗效提高的关键问题,围绕重点病种和临床研究一些关键领域,建立和培育具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协作团队,实现有机联合,建立共享平台,培育重点成果,解决病种临床科研突出问题。
    六、不断探索总结良性运行模式
    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基地业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促进基地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有效措施,逐步完善不同层面协调沟通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基地联席会议制度、专家指导机制、业务督导机制、联盟协作机制和专题引导机制的做法,探索符合中医临床科研规律的管理模式;各基地要及时总结在重点病种协作研究、高水平人才引进和培养、科研人员保障和激励、合理的绩效考核等内部运行机制方面的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开放、协作、竞争、流动的科研协作制度,努力探索符合中医临床实践特点的科研方法和组织模式,为基地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请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基地及上级主管单位和我局直属直管单位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对照目前各基地业务建设的进展和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完成基地业务建设的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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