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医便函〔2012〕1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十一五”支撑计划“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梳理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定于2012年8月6-7日组织召开“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验收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8月6-7日,会期2天。各课题组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1。 二、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电话:010-67796688) 三、会议内容 (一)对“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项目各分课题进行技术验收; (二)对各总课题进行财务验收; (三)梳理课题研究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请各分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交“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2);根据外治法研究项目各类成果分类说明(格式见附件3)提交“中医药项目课题成果报告”(格式见附件4)。 2、请各总课题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规范》要求,汇总形成“财务验收材料汇编”(格式见附件5),于8月1日前提交至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512室)。 3、请所有课题组于8月1日(周三)上午8:00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电子邮箱(zhch777@126.com),供审核用。审核不合格者,退回重新整理。未按时提交材料及再次审核不合格的课题,不得参加验收。 4、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普通装订。分课题技术验收材料汇编、成果报告分别装订成册,一式10份;总课题验收材料汇编、课题财务验收材料汇编分别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到时一并提交会务组。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汇报要求 请各课题组准备课题技术验收汇报PPT(15分钟)、课题财务验收汇报PPT(15分钟),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三)参会人员要求 1、请各课题组负责人亲自到会汇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出申请并确定委托人。经承担单位审核盖章报科技司同意后,由委托人代表课题组汇报。 2、请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管人员、财务人员参会;欢迎各相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管人员参会。 3、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办公室 徐春波 顾晓静 010-58650015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邱 岳 010-59957709
附件: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