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59号)要求,我局将组织遴选和推荐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现请你们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推荐我司。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项目内容及数量要求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推荐项目应为获得近三年(2010-2012年)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经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三)2012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及候选单位,2013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国家科技奖励。 (五)因推荐名额有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推荐1项。 二、推荐项目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项目材料要求见附件1、2。 (二)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0日(周二)17:00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科技处 陈丽娜 电 话:010-59957711 传 真:010-5995771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