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2〕22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 按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总体部署和2012年工作重点,我局定于2013年1月上旬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主要内容 (一)对照《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梳理及协助推进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进展。 (二)检查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经费拨付、课题实施情况。 (三)协调解决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 二、督导的主要形式 本次督导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讨论反馈为主。包括听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负责人汇报,对照《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对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梳理、考核,以及对督导结论和意见进行反馈讨论等。 三、督导工作日程 (一)本次督导时间集中在2013年1月14日—19日,各组按照我局统一安排,分赴各地进行督导。 (二)各地督导日程具体安排由各督导组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商定,各组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 四、督导工作有关要求 (一)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衔接,负责协助督导组安排好本地区的督导工作。 (二)请各基地建设单位对照《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阶段工作,填写《基地业务建设情况自查表》,准备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积极配合督导工作。自查报告参照《基地业务建设验收指标体系(试行)》中的指标和要点框架提纲进行撰写,不超过5000字,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db@satcm.gov.cn。 (三)各组督导工作由各组长负责。往返交通费用从我局基地专项经费统一列支,在各地督导期间会议、食宿等费用请各基地承担。 (四)督导期间,请各督导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地建设单位本着求真务实、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了解沟通情况,切实研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基地办公室): 王思成 田宁(010—59957697 5995771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