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党参等3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择党参、铁皮石斛、灵芝等3种物质,在湖北省范围内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
《方案》明确,试点以进一步完善食药物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消费各领域、各环节政策,形成食药物质产业健康发展格局,实现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有效拓宽、居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合理膳食行动更趋理性为目标。试点产品以党参、铁皮石斛、灵芝3种物质为原材料,严格按照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进行物理加工的普通食品,不包括化学提取物产品(如含某种物质提取素的药品、保健品)或者发酵产品(可能会改变其固有成分)。试点产品应制作成预包装食品,标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产品”,在实体店销售。
《方案》明确配套监管措施,要求严格生产许可管理,严格风险分级监管,严密组织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试点工作至2022年11月3日结束。试点结束后,试点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