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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业提待遇,七部门联合发文为农村免费医学生“护航”
来源: 时间:2019-10-11 12:19:45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薪酬待遇及履约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薪酬待遇方面,《通知》明确,一要保障工作期间待遇,二要保障培训期间待遇。定向医学生按照规定作为单位委派人员参加3年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委派单位和培训基地要确保定向医学生在规范化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培训期间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应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通知》提出,支持定向医学生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地编制总量内,按照规定程序,妥善解决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已出台相关政策的省份按照各地有关编制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还提出,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定向医学生,各地要予以鼓励,所在单位要在住房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并为其继续服务农村基层提供相应便利和有效支持。服务期满,对自主择业的应予同意。

  相关链接: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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