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XXX反映其经多年临床实践,积累了一些临床验方,病人试用效果显著,现希望无偿捐献给国家,请国家予以重视,待时机成熟时,可以开发利用、临床推广。
回复:由于民间中医药来源广泛、形式多样,其安全性、有效性评价验证还存在较多困难,我局一直关注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医药法》中指出的“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要求,我局正在对2006年制定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以进一步明确、规范捐献流程,加强监管,开展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评价,使捐献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发挥更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