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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香港居民内地执业问题
来源: 时间:2022-11-17 09:51:28  
 

  内容:XXX来信反映其属于香港居民,但本人已在国内医学院校就读五年,日后预在大陆发展,即将面临执医问题,希望得到解决方法。

  回复:香港居民获得医师资格相关问题可按照《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1〕249号)、《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医疗及牙医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333号)、《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中医疗及牙医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5〕14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政策具体内容可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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