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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08-04-30 00:00:00

国中医药办函〔2008〕64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
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中医临床研究、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科技部将“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和“中药有效成分群关键技术研究”列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根据科技部的总体工作安排,即将实施。受科技部委托,现将课题申报指南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组织课题申报。课题申报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工作条件。鼓励组织相关学科和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约定。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目前未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等)在研课题(按照计划年底结题的课题除外)。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作为主研人员再参加一项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并符合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申报课题应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
    四、课题经费预算依据充分、合理,管理措施完善。并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要求编制课题预算申报书。
    五、申报书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技厅(局)、有关部委局科技司盖章推荐,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六、课题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各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2008年5月20日(周二)16:00前寄(送)到以下地址,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信箱。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此通知(包括课题申报指南及课题申报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网站(http://www.gongguan.most.gov.cn)上发布。因本次申报时间较紧,请确保于截止时间前将课题申报书报送至受理地址(以签收为准),并做好初审通过后参加答辩的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
    “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项目:
    王思成  杨龙会  010—65914971  65955357
    “中药有效成分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孙丽英  陆建伟  010—65952242  65930721
    电子邮箱:kjs@satcm.gov.cn

附件:

    1.“中医外治特色疗法和外治技术示范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2.“中药有效成分群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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