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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0-01-20 00:00:00

国中医药函〔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推动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根据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部署,经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推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现确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8家医院为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青海省藏医院为全国藏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蒙医院为全国蒙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推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共享。
    请各示范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研究并运用中医药信息规范和标准,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整合开发和推广应用具有中医药特色、符合中医医院实际的信息系统及软件,积极探索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途径,不断提高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

    附件: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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