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函〔2010〕35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中医药防治
传染病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
为促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指导、参与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诊疗和预防方案的研究制定。
(三)进行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医疗和科研重大项目的宏观指导和论证。
(四)组织有关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对各地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和临床基地建设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专家委员会工作方式
专家委员会在国家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组 长:王永炎
副组长:张伯礼 刘保延 晁恩祥 王融冰
办公室:范吉平 刘清泉 李秀惠 张忠德 陈晓蓉王玉光 吕爱平
联络员:刘文武 王思成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