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奕玲等4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瑶医合法执业认证
国家中医药局支持少数民族医通过法定渠道取得医师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同时,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2017年印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明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通过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后,可以在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推动落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截至目前,各省份均已经组织并完成至少一次考核工作。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加强少数民族医医师考试制度研究,督促指导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时,在考核专家构成和考核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医特点。
二、关于支持建设瑶医药人才培养基地
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顶层设计,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部署推动包括少数民族医药专业人才在内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少数民族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依托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学者),遴选培养5名岐黄学者、9名青年岐黄学者、100名全国中医(少数民族医)优秀人才、95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继承人,新增建设3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8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三是加强基层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建设,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项目。“十四五”以来,下达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1238人,并指导相关院校做好招生工作。四是支持民族地区建设国家中医药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8个,促进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五是推进民族地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确定中医规培基地34家,“十四五”以来下达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6055人、中医助理全科医生685人。
财政部通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持续支持包括瑶医药在内的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2022年,支持各地建设178个中医药人才培养临床教学基地。2022-2024年,每年支持268个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中医药师资培养工作。同时,支持建设641个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国家中医药局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广东省中医药事业发展。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88433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45668万元(含连南县260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8662万元支持31个基本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继续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积极争取加大对广东省的支持力度。广东省可统筹中央转移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瑶医药事业的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