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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28号(医疗体育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01 11:57:14
国中医药提字〔2020〕20号

印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由信而行,推动中医药成为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和重要组成,其哲学体系、思维模式、价值观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中医药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出台了系列重要文件指导推动中医药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文件中专项部署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其成为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识,各相关部门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关于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增进文化认同、民族自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为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中,将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其中,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将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历史、生物、体育与健康等课程中。此外,我局支持推出了《中医药与健康》《中医药文化》《全国中小学中医药文化知识读本》等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教材读本作为课外教育的补充。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的形式和途径,捐建一批校园中医药文化角,鼓励中医药高校、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小学联手推动,以联手共建“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中医文化共建园地”“志愿服务基地”,举办夏令营等方式,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为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广泛传播,2007年起,我局联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中宣部、发改委、教育部等二十余家部委单位,建立跨部门的中医药文化传播协作机制。十余年来,各单位群策群力,从城市大型现场公益活动,到“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再到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三个阶段的项目安排,目标协同、各有侧重、覆盖全国,将“中医中药中国行”打造成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的靓丽名片。“十三五”期间,各地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2.8万余场,发放资料2279万份,受益人数达1882万人次。悦读中医、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文创设计大赛等也吸引社会各界中医药爱好者参与。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一是深入挖掘阐释中医药文化精髓,使用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现代化语言风格和呈现方式,运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对中医药文化进行充分的现代化诠释表达,让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认识中医药。二是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活动,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及核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推动中医药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争取在中小学语文、历史、体育等课程教学大纲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内容,同时加强对各地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使中医药成为大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二、关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加强与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以中医药文化为纽带,促进两岸中医药融合发展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深化中医药领域合作。为推进此项重要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合作机制政策保障,将“中医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产业”列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制定《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置门诊部实施细则(试行)》,港澳服务提供者可在粤设立独资、合资、合作门诊部,三地中医药交流合作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二是打造对话交流平合。两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大会都把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单列议题。成功举办两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签署20多项合作协议。粤港、粤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围绕支持香港筹建首家中医医院,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产业园建设等开展常态化沟通。中医药学术交流、民间交流活跃,广东方面与20多个港澳中医药社团建立友好联系,经常性开展沟通交流,为港澳同胞了解内地中医药发展,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建设科研平台,三地联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创新中心”“中医药防治免疫疾病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中药品质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实验室”等高水平中医药科研平台,已产出多项科研成果。四是持续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完成园区科研总部大楼、GMP中试生产大楼及质量检测大楼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筑面积共约12万平方米,以葡语系国家为切入点,推动中医药产品国际化发展。截至2019年底,累计注册企业155家,累计签约入驻企业72家,涉及中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大健康等领域。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的“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帮助2家企业的产品在莫桑比克注册成功,为下一步中医药在葡萄牙及欧盟开展药品注册和服务贸易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海峡两岸中医药交流和合作,在中央台办指导和支持下,设立“对台交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中华中医药学会、福建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面向台湾开展“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中医中药台湾行”“青少年中医药研习营”等活动,分别从基层、精英、青少年等不同阶层开展中医药交流及合作,增强两岸人民的中医药文化认同感。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支持粤港澳三地协调合作,发挥三地中医药基础雄厚的优势,探索与临床机构、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注重以中医药文化为纽带,进一步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融合发展。

  三、关于将中医药纳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相关部委开展了大量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颁布《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对中医药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民心相通,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做出了明确的发展布局;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为抓手,支持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除提供中医药医疗保健、培训等服务也承担着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作用。此外,还设立了多个文化传播类项目,具体包括了《中医》多语种宣传片、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研究、世界中医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一带一路”中医药针灸风采行等,促进沿线民众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理念和医疗服务作用的了解与认同;支持国内高校与沿线国家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将中医药纳入沿线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有效路径,目前已在全球开设了十余所中医孔子学院及课堂,扩大了中医药在沿线国家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规模,为中医药海外传播奠定了本土化人才培养的基础。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利用各类国际会议等平台积极宣介中医药文化、支持中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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