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8 12:23:46
国中医药综结合函〔2022〕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在健康老龄化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现就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增加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满足老年人养生保健和看病就医等健康需求,更好地将中医药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针对各地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在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活动中,设立并实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促进活动专项,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健康促进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加强老年人中医药服务管理,持续打击借保健等名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省级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试点。启动开展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建设试点,探索完善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制订相关标准规范,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研究制定省级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设置标准。

  (三)提升中医医院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等科室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全周期健康服务。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达到60%以上。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逐步增加中医康复服务资源,到2025年,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85%,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70%。加强老年病学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在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中,强化老年病科建设,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支持依托老年病国家中医优势专科,组建中医老年病专科联盟,提升老年病学医疗服务能力。

  (四)提升基层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积极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符合标准中医馆的基础上,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中医“治未病”服务。

  (五)提升综合医院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高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老年病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老年医学科或专业组。强化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中医类别医师配备,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将中医纳入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会诊体系中,研究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六)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更老年期人群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专科服务。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提升更老年期保健科中医药服务提供能力,制定推广更老年期保健中医药诊疗方案,发挥中医药对更年期综合征等更老年期女性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防治的独特作用,促进更年期女性健康,关口前移,预防和减少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发生。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按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相关要求,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到2025年,85%以上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八)加强更老年期疾病中医药防治工作。针对老年性痴呆、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白内障、冠心病、骨质疏松、肺气肿、更年期综合征、盆底功能障碍、便秘等老年常见病,发挥中医药防治优势和作用,制定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提高老年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调养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等中医药服务。支持国家老年医学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建设,提升中医老年病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

  (九)做好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宣传教育。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围绕老年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在中医药知识普及中统筹做好面向老年人群体的相关工作。积极宣传适宜更老年期人群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促进更老年期人群形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做好60-69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

  (十)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创建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中医药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协作,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托管或举办养老机构,为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一)强化老年健康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主动适应国家老龄工作要求,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有关院校设置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等专科专业和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本科专业,加强中医老年病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支持老年健康中医药科研工作,在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中支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平台开展老年相关疾病研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老年健康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老年健康中医药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中医药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措施。强化部门协同,积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支持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提供的政策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健康养老类保险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创新中医药健康养老保障模式。

  (三)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老年健康工作,及时总结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先进经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相关情况及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国老年健康中医药工作示范典型经验交流活动。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