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中西医结合和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拟订中西医结合和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少数民族医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以及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疾病预防、保健、养老等规范和标准。承担深化医改中医药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