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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10:38:45
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6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高层次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现将《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将申报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遴选条件、程序和分配名额(附件2)进行推荐,不可超额推荐。中国中医科学院不限额申报,经费自筹。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门。

  三、省级中医药主管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填写《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

  联 系 人:王杰鹏  曾兴水

  联系电话:010—59957636 59957647

  电子邮箱:scjjc@natcm.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附件:1.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doc

        2.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doc

        3.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doc

        4.2021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doc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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