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研究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根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我司将举办“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九期培训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相关专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授课老师及授课内容:(见附件1)。
三、培训班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8学分。请参加过前八期培训的学员携带本人《学分证书》,其他学员请携带照片一张。
四、培训时间:2006年2月23—26日,22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天津市华富宫大饭店(地址:天津市南门外大街食品街旁 电话:022—27350066 乘车路线见附件2)
六、培训班会务委托天津中医学院承办,参加培训学员请于2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寄至天津中医学院(见附件3)。
联 系 人:于春泉
联系电话:022—23052247 23051078 13821624788
传 真:022—23051063
邮寄地址:天津市鞍山西道312号 天津中医学院人事处
邮 编:300193
七、学员培训费600元,食宿差旅自理。
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教育处联系人:周景玉 徐金香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请各省将此通知转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单位或本人、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单位或本人及其它相关中医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科,确保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点击下载
1.“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九期培训班计划表
2.天津市华富宫大饭店乘车路线
3.“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九期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