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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十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7-01-09 00:00:00

国中医药教函〔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的培训工作,根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我司定于2007年1月下旬举办第十一期培训班,内容以“《金匮要略》学术精华与临证应用”为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
    二、授课老师及授课内容:(见附件)。
    三、培训班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8学分。请参加过前十期培训的学员携带本人《学分证书》,其他学员请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四、培训时间:2007年1月29~2月1日,28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广西南宁桃源饭店迎宾楼五层
    六、报到地点:桃源饭店(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
    乘车方式:火车站乘10路、32路至桃源中路下车;
              机场乘大巴至民航大厦转10路、32路。
    联系方式:0771—2096868
    七、培训班会务委托广西卫生厅中医处承办,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 1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寄至广西卫生厅中医处。
    联 系 人:周晓露
    联系电话:0771—2801309
    传    真:0771—2801309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桃园路35号
    邮    编:530021
    八、学员培训费600元,食宿差旅及培训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九、本期培训班将布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讲解结业考核要求,请研修学员务必到会。
    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教育处联系人:周景玉  赵明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请各省将此通知转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学员单位或本人、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单位或本人,确保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 “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十一期培训班计划表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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