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结业考核工作,探讨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机制,我司定于四月上旬召开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总结汇报会暨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部署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各省汇报本省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情况(每省限15分钟);
2.各省汇报本省第一、二、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数据库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省限10分钟);
3.交流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
4.研究、讨论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机制、工作方案;
5.部署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相关事宜。
二、参加人员: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上述工作的负责人1—2名。
三、会议时间:4月2日报到,3—5日开会。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皇苑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厂洼19号,总机:010—68458861,68413388)。
五、会议不安排接站,住宿、交通费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请各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请于3月3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我司教育处。
七、联 系 人:周景玉 赵 明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传 真:010—65914969
附件:1.会议回执
2.皇苑大酒店路线图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卫生部人事司。
附件1
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