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函〔2007〕87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在人事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6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你单位工作需要,可根据报考条件,直接安排人事系统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学习。
附件:关于2007年在人事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国人厅发〔2007〕 63 号
关于 2007 年在人事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 (MPA) 研究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副省级市人事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促进人事系统公务员队伍和人事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 经人事部批准, 2006 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参与了高校 MPA 研究生教育工作。
2007 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根据《“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继续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各开办一个人事系统公共管理硕士 (MPA)研究生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人才中心工作、人事系统对人才的需要, 今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人事系统各招生一个班, 每班 30 人, 专业方向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绩效评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
二、教学模式
教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核心课程, 按照教育部规定课程教学, 由高校负责; 第二阶段专业课程, 紧密结合人事人才中心工作开展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学, 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高校共同承担; 第三阶段撰写论文, 根据人事人才中心工作,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下达论文题目, 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定向选题研究, 论文答辩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高校共同完成。通过三个阶段的教学, 为人事系统培养专业型的人才。
三、报考条件
工龄三年以上的人事系统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7年7 月31日),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
符合招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持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须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的资格审查表, 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这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 两校招生简章可上网查询下载:
(一)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址:
http://www.mpa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3886
(二)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网址:
http://gs.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934 82668031
报名时间集中在 7 月中下旬, 请各地区、各部门注意当地省级政府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后, 请各地区、各部门统一将报名者报名表副件一份寄至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或发电子邮件 )。
六、有关要求
在人事系统逐步开展 MPA 研究生教育, 是“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组成部分, 是有组织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 是有计划调整人事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人事干部能力建设、提高人事部门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有比例地选派人事干部参加人事系统 MPA 研究生在职教育。
接到通知后, 请尽快将本通知的内容转发下去, 积极做好人员的推荐和选送工作, 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涂辽宁 王莉莉 高桂萍010-84633412 84631342 84653903 传真:010-84633903
电子邮箱:tln.12345678@yahoo.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 5 号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101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