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函〔2007〕91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 你会《关于将中卫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的挂靠单位变更为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中卫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的挂靠单位变更为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特此批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