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我局和财政部实施了《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并于2004、2005、2006年安排了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现请各省对两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参考提纲如下: 一、概况:截止到2006年底项目完成情况; 二、具体实施:培训对象、教学基地、学习内容、方法、形式等的遴选、确定; 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教学质量、档案、经费管理等; 四、项目评估分析:效果(典型事例)、本地需求等; 五、项目未完成原因及补救措施; 六、问题和建议:项目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具体建议等。 两个项目内容分别总结,总结文字不低于1000字。请于2006年1月15日前将总结报我局人事教育司。另附两个项目相关数字统计表,填写后于2006年1月6日前电传给我司。 联系人:徐金香 联系电话:010-65914972 传真:010-65930673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06年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表
附件2:2006年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