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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8-01-14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名医、名科、名院”战略要求,做好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研修项目”和“第三批继承工作”)总结,定于2008年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研修项目”和“第三批继承工作”总结会,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2.地点:京东宾馆(总参第一招待所)(总机:010—64001155;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一号)。
    二、会议内容
    1.总结“研修项目”和“第三批继承工作”在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项目的成功经验。
    2.有关领导讲话。
    3.“研修项目”、“第三批继承工作”管理人员座谈。
    三、参会人员
    人事部、卫生部有关司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两个项目的主管领导或管理人员(1—2人)。
    四、会议报到
    1.请参会人员于2008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到京东宾馆报到。
    2.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08年1月18日(星期五)前传真至我局人事教育司教育处,以便会务安排和接站。参会代表交通费请回本单位报销。
    联 系 人:周  杰  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010—65063322转6701
    传    真:010—65914969

    附件: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总结会议回执

 

                              二○○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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