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8〕89号
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中医处:
经研究,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进行。为保证各考点做好第二批研修项目考试的准备工作,我司定于9月上旬召开考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9月2日上午8:3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轻鑫宾馆(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42号,电话:010—65828899)。
三、参加人员:各考点考务工作相关负责人1—2名。
四、考务工作相关要求:
1.请各考点按照《关于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中医药教函〔2008〕 号)的有关要求,于9月2日前落实好各项筹备工作。
2.各考点的考试组织机构可参照医师资格考试组织管理的模式组建,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
3.各考点须确定一名考务工作联系人,并请于8月25日以前将本考点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同时告之本考点所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
4.各考点考场设置应满足考试基本要求,建议尽量选择设置在中医药院校。
5.各考点应认真做好有关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同时备好胶水、夹子、锥子、黑色或蓝(蓝黑)色墨水、订书机、裁纸刀等考务工作必备品(注:装订试卷用的线已提前装入试卷袋中)。
6.各考点应至少安排一名医生,负责考试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司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联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 系 人:周景玉 赵 明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传 真:010-6591496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联 系 人:高 靖 黄宁宇
联系电话:010-64914374 传 真:010-64914371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抄送:局中医师资格论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