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9月上旬进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遴选考试。本次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为做好第二批研修项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2008年9月6日(星期六)
考试分上、下午两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各考点考试任务区域划分:
北京考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中国中医科学院
沈阳考点:辽宁、吉林、黑龙江
南京考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武汉考点: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成都考点: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西安考点: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总后卫生部的考生按照属地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于2008年8月25日前,将本地区或本单位参加考试的第二批研修项目候选对象(见附件)的一寸免冠近照2张(彩色黑白不限,并务必在照片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安苑里1号院北楼
邮政编码:100029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安排一名领队负责带队参加考试。各领队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与考点所在地之间的相关事宜。
五、考生准考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制作。各地区、各单位领队在考试前一天(9月5日)下午16:00—18:00到本区域考点统一领取准考证。
六、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考,考试用笔为黑色或蓝(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其它用笔作答无效。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负责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用笔等相关内容通知到考生本人。
八、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自行安排解决。
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于9月6日8:00至17:30设立考试值班室,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值班电话:010-65914969 65063322转6701
传 真:010-65914969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共同完成好这次考试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联 系 人:周景玉 赵 明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传 真:010-6591496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联 系 人:高 靖 黄宁宇
联系电话:010-64914374
传 真:010-64914371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遴选考试考生名单
2.考试参考书目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