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发〔200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8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我局通过组织遴选考试,确定王暴魁等222人为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