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事教育司 > 政策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
时间:2009-04-21 00:00:00

国中医药发〔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我局将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进行统一管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和能力的继续教育机构(基地)申报我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现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的管理与登记工作,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附件: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