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教函〔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加强研修人员经典理论及临床经验的学习,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我司将在三年研修期间,举办“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系列培训班。经研究,第二期培训班定于2009年八月下旬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本期培训班的主题是:1.温病学临证应用,2. 儿科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二、授课老师:(见附件1)。 三、培训班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12分,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培训时提交1寸免冠照片1张。 四、培训时间:2009年8月23—29日,共7天,22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国际会议厅。 六、培训班具体会务委托北京二十一世纪环球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承办,参加培训的学员直接向网教中心报名。 联 系 人:刘丽珍 王绍纲 报名电话:010-58847970,010-58847955转8148 传 真:010-58847966 电子邮箱:yxrc@iChinaMD.com 七、学员培训费1200元,食宿差旅费用按项目规定处理。 八、研修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晚来早走。 请各省将上述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本人。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填写《回执》并提前报名。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温病学临证应用、儿科专题授课专家名录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3、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路线
二○○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