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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9-08-10 00:00:00

 国中医药教函〔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加强研修人员经典理论及临床经验的学习,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的有关要求,我司将在三年研修期间,举办“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系列培训班。经研究,第二期培训班定于2009年八月下旬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本期培训班的主题是:1.温病学临证应用,2. 儿科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
    二、授课老师:(见附件1)。
    三、培训班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12分,未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培训时提交1寸免冠照片1张。
    四、培训时间:2009年8月23—29日,共7天,22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国际会议厅。
    六、培训班具体会务委托北京二十一世纪环球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承办,参加培训的学员直接向网教中心报名。
    联 系 人:刘丽珍  王绍纲
    报名电话:010-58847970,010-58847955转8148
    传    真:010-58847966
    电子邮箱:yxrc@iChinaMD.com
    七、学员培训费1200元,食宿差旅费用按项目规定处理。
    八、研修人员要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晚来早走。
    请各省将上述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本人。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填写《回执》并提前报名。

    附件:1、“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温病学临证应用、儿科专题授课专家名录
    2、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3、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路线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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