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0〕142号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工作总体安排,我司定于2010年10月中旬在北京先期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0月12日—15日。 二、会议地点 北京河南大厦。(总机:010—67773067 ;地址: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 三、会议内容 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的学科带头人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进行答辩(每个学科汇报15分钟,答疑15分钟,请做好PPT)。 四、参会人员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科管理人员1人。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汇报人员1-2人。 五、会议报到 1.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科管理人员于2010年10月12日全天报到,参加12日晚7:40-9:00预备会。 2.请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按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1),提前半天到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科管理人员房间报到,交汇报PPT电子稿,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科管理人员汇总后,按学科汇报分类,提前2小时交予答辩会的小组秘书。 六、其它事宜 1.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通知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按本通知要求(见附件1)到会答辩。 2.会议只安排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科管理人员食宿,交通费回本单位报销。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2 )并于10月9日之前传真我司。 3.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场。 4.有关附件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上下载。 联系人:柯 研 沈金鸿 周景玉 周 杰 电 话:010—59957642;010—59957645 传 真:010—59957648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点规划答辩时间安排一览表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会会议回执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