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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会的通知
时间:2010-12-09 00:00:00

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0〕193号

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完善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总体安排,我司定于2010年12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答辩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3日。
    二、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总机:010—67796688 ;地址: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三、会议内容
    1.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点的学科带头人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书进行答辩(每个学科汇报15分钟,答疑15分钟,请做好PPT)。
    2.汇报重点请放在本学科总体目标、阶段目标、研究方向、人才梯队建设、学科要解决的问题、标志性成果、经费预算和学科管理等方面。
    四、参会人员
    1.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科管理人员1人。
    2.各有关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点汇报人员1—2人。
    五、会议报到
    1.请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科管理人员于2010年12月20日晚7:40—9:00预备会。
    2.请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按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1),提前半天到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科管理人员房间报到,交汇报PPT电子稿,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科管理人员汇总后,按学科汇报分类,提前2小时交予答辩会的小组秘书。
    六、其它事宜
    1.请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通知本地区或本单位的中医基础、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建设点学科带头人,按本通知要求(见附件1)到会答辩。会议通知及附件可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上下载。
    2.会议只安排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科管理人员食宿,交通费请回本单位报销。
    3.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2 )并于12月17日之前传真我司。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场。
    联系人:柯 研  沈金鸿  周景玉  周 杰
    电 话:010—59957642  010—59957645
    传 真:010—59957648

附件:

临床学科规划书答辩时间安排1209.xls
文件类型: .xls 97310e8c990ddbb984d16f2c4e487e6a.xls (88.00 KB)
回执.doc
文件类型: .doc a42c8152b15cda8e0dc44cccb12977b9.doc (26.50 KB)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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