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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哈尔滨隆重召开
时间:2010-12-21 00:00:00

    2010年12月16至1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了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分管领导、23个承担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学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第四批继承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王国强对中医药继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指出,师承教育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一种重要模式,是以言传身教、传承学术经验为特点,融合现代教育理念,以中医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思辨特点、认知方式、道德修养为内容,以跟师学习为主线,涵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术传承和人才培养模式,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具有鲜明的特点。
    王国强要求,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和规律,以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增加继承与创新能力为出发点,深化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努力提高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制度,大力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努力培养名教师、创建名学科、建设名院校,大力培养能够运用中医药理论整体思维、辨证论治的合格人才,培育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大医精诚、医德医风好的合格人才,培训能够深入基层、心系百姓、运用中医药服务群众的合格人才,努力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李大宁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以改革探索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第四批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工作,对中期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二是要把握好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突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中医理论指导,认真总结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出能够发挥中医药特点、临床疗效高的中医药人才;三是在继承工作中,要突出质量,坚持质量优先。以“指导老师如何教、继承人如何学”为抓手,建立质量规范标准,强化过程管理,实行淘汰制,严把出口质量关;四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典型事例的总结宣传。认真总结师承工作内涵、方法和规律,开展师承制度研究。通过对师承工作中管理部门、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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