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人教发〔20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根据《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8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结业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省(区、市)结业考核工作,确保结业考核工作质量。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 系 人:张欣霞 吴厚新 联系电话:010—5995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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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